【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動汽車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電動汽車自動啟停系統及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大多數帶有手動變速箱的電動汽車在短暫停車(如等紅綠燈)時主驅電機仍在工作,造成電量損耗,而且電動汽車再次啟動時操作繁瑣、起速慢。
鑒于此,實有必要提供一種電動汽車自動啟停系統及方法以克服以上缺陷。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夠使帶有手動變速箱的電動汽車在短暫停車時減少電量消耗并且再次啟動操作簡便、啟動速度快的電動汽車自動啟停系統及方法。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電動汽車自動啟停系統,包括動力模塊、整車控制器、制動踏板及加速踏板;
所述動力模塊包括整車動力系統和主驅電機,所述整車動力系統與所述主驅電機相連并用于控制所述主驅電機停止或是啟動;所述整車動力系統還與所述整車控制器相連并由所述整車控制器控制所述整車動力系統停止工作或是啟動工作,所述主驅電機還與所述制動踏板相連并由所述制動踏板控制減慢所述主驅電機的轉速;
所述整車控制器與所述主驅電機相連并用于檢測所述主驅電機的轉速并進一步判斷是否控制所述整車動力系統停止工作或是啟動工作,所述整車控制器還與所述加速踏板相連并用于檢測所述加速踏板是否被踩下并進一步判斷是否控制所述整車動力系統停止工作或是啟動工作。
在一個優選實施方式中,在所述整車控制器內設定所述主驅電機轉速的限定值。
在一個優選實施方式中,當踩下所述制動踏板使所述主驅電機轉速減慢,所述整車控制器檢測所述主驅電機的轉速并判斷所述主驅電機的轉速低于所述限定值且達到一定時間,則所述整車控制器控制所述整車動力系統停止工作;所述整車動力系統進一步控制所述主驅電停止。
本發明還提供一種電動汽車自動啟停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s01:在所述整車控制器內設定所述主驅電機轉速的限定值;
步驟s02:電動汽車正常運行;
步驟s03:踩下所述制動踏板使所述主驅電機轉速減慢,所述整車控制器檢測所述主驅電機的轉速并判斷所述主驅電機的轉速是否低于限定值一定時間,如果是,則執行步驟s04;
步驟s04:所述整車控制器控制所述整車動力系統停止工作,所述動力系統控制所述主驅電機停止;
步驟s05:所述整車控制器檢測所述加速踏板是否被踩下,如果是,則執行步驟s06;
步驟s06:所述整車控制器控制所述整車動力系統啟動工作,所述整車動力系統控制所述主驅電機啟動。
在一個優選實施方式中,所述電動汽車正常運行即為所述主驅電機的轉速大于或等于所述限定值。
在一個優選實施方式中,步驟s03中,如果否,則再執行一次步驟s03。
在一個優選實施方式中,步驟s05中,如果否,則再執行一次步驟s05。
本發明提供的電動汽車自動啟停系統及方法能夠在電動汽車短暫停車(如等紅綠燈)時減少電量消耗,并且電動汽車再次啟動操作簡便、啟動速度快。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提供的電動汽車自動啟停系統的原理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提供的電動汽車自動啟停方法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技術效果更加清晰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的是,本說明書中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僅是為了解釋本發明,并不是為了限定本發明。
請參考圖1,本發明提供一種電動汽車自動啟停系統100,包括動力模塊10、整車控制器20、制動踏板30及加速踏板40。
所述動力模塊10包括整車動力系統11和主驅電機12,所述整車動力系統11與所述主驅電機12相連并控制所述主驅電機12停止或是啟動。所述整車動力系統11還與所述整車控制器20相連并由所述整車控制器20控制所述整車動力系統11停止工作或者是啟動工作,即所述整車動力系統11停止工作的同時控制所述主驅電機12停止、所述整車動力系統11啟動工作的同時控制所述主驅電機12啟動。進一步地,所述主驅電機12停止即電動汽車(圖未示)停車,所述主驅電機12啟動即所述電動汽車啟動。
所述主驅電機12還與所述制動踏板30相連,踩下所述制動踏板30使所主驅電機12減慢轉速。
所述整車控制器20與所述主驅電機12相連并通過信號檢測所述主驅電機12的轉速。在本實施方式中,在所述整車控制器20內設定所述主驅電機12轉速的限定值。所述整車控制器20還與所述加速踏板40相連并通過信號檢測所述加速踏板40是否被踩下。
本發明提供的電動汽車自動啟停系統100的工作原理為:所述整車控制器20與所述主驅電機12相連并用于檢測所述主驅電機12的轉速并進一步判斷是否控制所述整車動力系統11停止工作或是啟動工作。所述整車控制器20還與所述加速踏板40相連并用于檢測所述加速踏板40是否被踩下并進一步判斷是否控制所述整車動力系統11停止工作或是啟動工作。具體的,當踩下所述制動踏板30使所述主驅電機12轉速減慢,所述整車控制器20檢測所述主驅電機12的轉速并判斷所述主驅電機12的轉速低于所述限定值且達到一定時間,則所述整車控制器20控制所述整車動力系統11停止工作。
請參考圖2,本發明還提供一種電動汽車自動啟停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s01:在所述整車控制器20內設定所述主驅電機12轉速的限定值。
步驟s02:所述電動汽車正常運行。本步驟中,所述電動汽車正常運行是指所述主驅電機12的轉度大于或等于所述限定值。
步驟s03:踩下所述制動踏板30使所述主驅電機12轉速減慢,所述整車控制器20檢測所述主驅電機12的轉速并判斷所述主驅電機12的轉速是否低于限定值且達到一定時間,如果是,則執行步驟s04;如果否,則再執行一次步驟s03。本實施方式中,例如所述一定時間可以為15秒。
步驟s04:所述整車控制器20控制所述整車動力系統11停止工作,所述動力系統進一步控制所述主驅電機12停止即所述電動汽車停車。
步驟s05:所述整車控制器20檢測所述加速踏板40是否被踩下,如果是,則執行步驟s06;如果否,則再執行一次步驟s05。
步驟s06:所述整車控制器20控制所述整車動力系統11啟動工作,所述整車動力系統11進一步控制所述主驅電機12啟動即所述電動汽車啟動。
本發明提供的電動汽車自動啟停系統及方法能夠在電動汽車短暫停車(如等紅綠燈)時減少電量消耗,并且電動汽車再次啟動操作簡便、啟動速度快。
本發明并不僅僅限于說明書和實施方式中所描述,因此對于熟悉領域的人員而言可容易地實現另外的優點和修改,故在不背離權利要求及等同范圍所限定的一般概念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本發明并不限于特定的細節、代表性的設備和這里示出與描述的圖示示例。